药妆:到底是药还是妆?

2010-04-14    已有 人阅读  

  “什么是药妆?”同一品牌专柜的两名店员,竟然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答案。

  一个说:“药妆是在化妆品添了药,能够保障用的人不过敏。”另一个则说:“药妆里面绝对没有药,使用者绝对不会过敏。”

  这是昨天记者在本市某药店的药妆专柜里经历的一幕,两位营业员的矛盾说法,让人对药妆的属性更加迷茫。

  药妆,到底是药,还是化妆品?

  同样迷茫的还有监管者,市食药监管所所长顾振华直言:“药妆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定义,这是一个盲点、空白点。”

  药妆更有安全保障吗?

  让人意外的是,这个监管上的“盲点”,却正在市场上正如火如荼地发展着。昨天下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药店创新经营主题论坛上,药妆店成了论坛主题,主办方透露,传统药店变身成药妆店,将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趋势。

  在上海,这种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,无论是连锁药店还是单体店,设立药妆专柜的越来越多。本地五大连锁药房中,国大、华氏大药房等均已纷纷布点。去年年底,华氏大药房还率先在静安寺进行试点,让专业药店转型为药妆店。在这家药妆店内,售药的面积仅留有40%,60%的店面给了药妆柜台。

  药妆店针对的顾客群主要是年轻的爱美女性。在外企工作的周心蓝,就是一个药妆爱好者。她说:“药妆让我有一种安全感,在药店里出售的化妆品,感觉上总会有安全保障吧?”

  爱美女性的这种微妙心理,无疑成了药店推广药妆的催化剂。一位药房经营者在论坛上表示,连锁药店在经过十年发展后,药品利润逐渐降低,现在亟需寻找新的赢利模式和利润增长点,而化妆品的利润又远高于药品,何不通过药妆的“擦边球”,让连锁药店再“火”上一把呢?

  药妆功效谁说了算?

  药妆到底是什么呢?目前,业界对其解释为 “介于化妆品与药品之间的功能性产品”。在欧盟等一些发达国家,“药妆”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化妆品,它们必须在药店销售,必须完全公开配方,所有有效成分及安全性,须经医学文献和皮肤科临床测试证明,且不含公认的致敏源。在一些国家,药妆多由药品生产企业生产。

  而在我国,药妆的法律地位也卡在了药品和化妆品之间。顾振华说:“根据我国的法律体系,不存在既是药又是化妆品的概念。”我国现行的化妆品管理条例已近30年未做修改,新兴的药妆,自然不可能出现在它的定义之内。

  我国目前将化妆品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两类。与药妆概念稍有类似的是特殊用途的化妆品,它主要分为美白、祛斑、生发、防晒等九类,它们拥有自己的卫生许可证号,相应为“卫妆特字×××”号。

  对于这些“特”字号的产品,相关部门的检测要求,目前也大多停留在毒性检测阶段,并没有相关的功能性和成分测试标准以及认证。

  药妆的功效到底如何?是否有副作用,适合的人群又是哪些?在目前的制度下,消费者根本无法知晓,政府监管部门无从监管,一切只能听凭药妆柜台里的销售员随便忽悠。

  非要市场乱了才开始监管吗?

  政策的不到位,实际上也限制了市场发展。一位业内人士表示,现在的药妆,实际上是日化品牌销售的场地转移,没有教育培训,更没有市场管理。

  事实上,原来生产化妆品的生产者对药妆非常陌生,根本不具备规范化生产的能力。而意欲进军药妆市场的药品生产企业,又不懂得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。药店的经营者目前只能依靠国外的洋品牌。

  在昨天的论坛上,有专家表示,国内药妆市场短期内只可能停留在概念炒作阶段,药妆市场的培育期,至少还需要3至5年的时间。

  顾振华说,新兴的药妆市场有点像前些年的保健食品市场。由于法律的不到位,市场混乱一片,直到消费者怨声载道后,政府部门才开始真正的治理,可这个时候,保健食品市场的混乱已经积重难返,消费者不再信任,企业一时也难以从恶性竞争中全身而退。这样的教训,难道还不值得记取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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